替孩子订立的行为规则,不应该太激进。循序渐进地约束,比较不会引起孩子的反弹。
我建议,不妨先将某两项最需要改善的行为列为「重点行为」,并订立奖惩办法。至于其他的行为,则是列为「观察行为」,也就是做到的话有奖励,没有做到的话也不惩罚。
我之所以这么建议,原因是一个孩子的问题行为,往往不只一、两项,他可能有十项行为需要改进。
如果一口气就规定十项行为都要改,而且做不到就要惩罚的话,对孩子来说,可能太困难了。这样很容易引起孩子的反弹。
但是,若先列出会确实奖惩的两项重点行为,把其他的列为观察行为,单纯给奖励,孩子就不会觉得太困难。
举例来说会比较清楚。小全有5个有待改进的行为缺点,第一是「偷钱」、第二是「骂髒话」,第三是「不写功课」,第四是「髒袜子乱丢」,第五是「不做家事」。
一开始,小全的父母可以先将前两项列为「重点行为」,后三项则列为「观察行为」。并订立以下的规则:
1. 若有偷钱行为:打1下屁股,禁止打电动一週。如果愿意做家事赚钱,每做一样奖金20元(注:孩子想要得到钱,父母应该设法让孩子有正面的赚钱管道)。
2. 若骂髒话:每被记录一次,扣当天打电动时间10分钟。如果讚美他人的优点,可以记点换礼物(注:增强正向行为就会抑制负向行为的产生)。
3. 若晚上8点以前把功课写完,就可以获得奖金10元。若未能达成目标,没有奖金,也不会惩罚。
4. 回家后,主动将髒袜子丢到洗衣篮,可以获得10分钟的打电动时间。如果没有做到不惩罚。
5. 主动帮忙做家事(如倒垃圾、洗碗、摺衣服等),每做一项有奖金10元。如果没有做到不惩罚。
一般来说,「重点行为」父母会盯得很紧,孩子自然特别在意,行为也比较容易改变。「观察行为」则因为做的好有奖励,做不好没惩罚,孩子多半也乐于接受。
父母利用这样的模式,一来可以全面性的规範孩子的行为,二来又不会让孩子觉得这些规则太难,而产生排斥。一旦孩子的重点行为有明显改善,父母就可以挑选其他的观察行为,来做新的重点行为。如此就能一步步矫正北京拓展基地孩子个性了。
《善用奖惩的教养新配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