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署去年1月公告了第一批各县市室内空气品质管理场所名单,包括大专校院、政府机关、图书馆、医疗机构、铁路运输业车站、民用航空站、大众捷运站、展览室和商场;管制的汙染物项目有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细菌、甲醛、悬浮微粒等。希望藉室内空气品质管理,维护民众生活环境品质。
环保局空噪科科长郑岚表示,高市符合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第一批公告场所有60家,其中1家已歇业。环保署给予第一批公告列管场所专责人员设置缓冲期限至今年6月底,目前有58家完成设置,环保局已针对尚未设置专责人员的场所开罚,依法处1万元以上、5万元以下罚锾,届期仍未改善者,将按次处罚。
郑岚表示,第一批公告场所应于今年12月1日前完成维护管理计画建置执行,环保局将从明年1月1日起稽核,如果未依维护管理计画执行或未建置者,要求限期改善,未改善者就开罚。环保署明年元旦会再公告第二批列管场所,逐步扩大。
民众也支持室内空气管制措施,常逛百货公司的施太太说,公告名单里的都是大家常去的公共场所,维护室内空气品质也是对民众的保障。